中新社廣州11月28日電 (陳啟任 葉曉華)廣東省貿促會28日舉行的涉外經貿糾紛與仲裁暨貿仲會2015新規則推廣研討會透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委”)新修訂的《仲裁規則》將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新仲裁規則增設了“香港仲裁的特別規定”專章。
  2012年9月,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邀請,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了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此次《仲裁規則》修訂增設了“香港仲裁的特別規定”專章,就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仲裁涉及的有關程序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滿足當事人選擇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提供仲裁服務的需要。
  記者瞭解到,“香港仲裁的特別規定”專章主要包括: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管理案件的程序適用法為香港仲裁法律,其裁決為香港裁決,當事人可以在貿仲委仲裁員名冊外選定仲裁員,仲裁收費實行機構管理費與仲裁員報酬分別收取的國際慣常做法等新內容。
  此外,新修訂的《仲裁規則》增加“追加當事人”、“多份合同的仲裁”規定,修改“合併仲裁”條款,引入“緊急仲裁員制度”,擴大簡易仲裁程序的適用範圍,以推進程序高效運行,節省當事人的仲裁成本。
  貿仲委是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經濟貿易等爭議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於1956年經當時中國政務院批准設立,現為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非政府組織觀察員、亞太區域仲裁組織主席單位。
  今年以來,貿仲委受理案件繼續保持大幅增長態勢,截至10月底,共受理案件1271件,同比增長24%,案件標的額26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加42%。(完)  (原標題:中國貿仲委新仲裁規則增設香港仲裁特別規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u27gukvx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